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宅男的異想世界?從『欲望與消費:「海洋堂與御宅族」展』反思當代物與慾望

完稿於2008年2月,原文載於暨大電子雜誌2008年11月



一、展覽背景:消費世代的興起

台北市立美術館從2007年11月17日起至2008年2月17日,以為期三個月的時間展出日本模型設計界翹楚「海洋堂」四十年來的發展歷程,主要是海洋堂知名的玩偶設計師作品,共計有3,000件大中小不等的模型。其題材有食玩(各種生活中的日用品、東西方雕塑與古文明、軍事模型)、日本或西方電影角色模型、動漫畫主角,其中最受到關注的是當紅炸子雞日本藝術家村上隆與海洋堂首席設計師合作的Miss KoKo真人等身大小的模型。

圖1:Miss KoKo 
 2004年「海洋堂」成立四十週年,原名為「海洋堂之軌跡(The Chronicles of KAIYODO)」展自2004年起巡迴日本十一個縣市美術館。台北市立美術館是日本海外巡迴第一站,是台灣難得一見的跨領域模型(藝術?)展覽。在館方論述中指出,希望能藉由此次展出,對台灣目前所提出的文化創意產業遠景與政策,比照日本的動漫與模型公仔產業的驚人產值,對於群眾次文化及當代藝術創作領域的影響力,能引起大眾迴響與討論。

展覽的另一個主題是設定為「御宅」(おたく)族文化。此詞最早為日本社會評論家中森明夫1983年於漫畫月刊《漫画ブリッコ》上連載的《「おたく」の研究》專欄中,初次正式的使用這個名詞來稱呼這個族群。 而今日「御宅」一字已被泛指為熱衷於動畫、漫畫及電腦遊戲等次文化的人,臺灣在前幾年也開始使用此詞,而將居家卻不善與人打交道者稱為「宅男」。隨著電腦與資訊業讓人的生活宅化的同時,「御宅」一詞已普遍為各界人士使用而趨於中性,也有以自己身為御宅族為傲的人。「御宅族」代表的正是日本戰後嬰兒潮下的第二代,他們在其父母亟欲擺脫戰敗陰影下辛勤工作並造就了日本(泡沫)經濟奇蹟的庇蔭下,得以無憂無慮地豢養其欲望,如同泡沫一般不斷繁殖、擴大、漫延。

圖2:電影《電車男》描述的正是現代社會中不善與人打交道的宅男故事
1964年成立的海洋堂最初為同好會形態的模型社團,隨著日本社會消費欲望的壯大,海洋堂也隨之茁壯,在日本GK界具有哥德聖母院一般的地位。身為食玩與玩偶生產界的海洋堂,其對象正是一這群被稱為「御宅族」的動漫迷。若勉強以藝術圈的消費生態來比喻,玩偶設計師正如同藝術家,海洋堂如同策展人,秋葉原則具有威尼斯雙年展一般的地位,這批一波又一波的觀展人潮,不僅能以他們負擔得起的價錢收購一件又一件號稱限量的藝術品(玩偶),填進他那永遠缺了一件的公仔群,也暫時滿足了消費欲望,帶著一夜好眠,等待下一批新作上架。


就當代藝術發展來說,將這些「商品」搬進美術館並非創舉,從安迪‧沃荷對商業藝術欲拒還迎的姿態,到日本藝術家村上隆與LV結合設計手提包,並在洛杉磯當代美術館展出…這些現象都說明後現代打破了大眾消費文化與高尚精緻的精英藝術之間的藩籬。這些結合讓藝術隨著無遠弗界的資本主義行銷通道更為人熟識,為即將頹萎的市場投入新的威而鋼;而大眾消費物進入純藝術領域,也讓傳統形象中蓄鬍留長髮的藝術家棄械投降,不再憤世嫉俗,其形象轉變為穿西裝打領帶的白領階級,開始設計製造大眾消費藝術品,並經營起特殊品味的藝術作品。在這種時代氛圍下,日本海洋堂那大大小小的模型,不免也淪為當代藝術圈龐大胃口下的餐點,不少藝術家都搭上這股風潮。 村上隆2007 年底在台灣的演講中明白的指出:「藝術家必需強烈提出如何與慾望相處……想要金錢、想要權力,想要女人。」 他的直言與銅臭味可能令人不快,但比起安迪沃荷他來得誠實;同時這也顯示了一個更龐大的團塊世代的出現--「我消費所以我存在」。

二、展場動線與官方策展論述

在進入北美館一樓的展場前,從門口便可在展廳之外見到矗立的北斗神拳主角拳四郎真人大小的人偶。進入展場後,牆上看版顯示一系列的關鍵字定義:御宅、秋葉原、食玩、扭蛋…等。此處顯見館方企圖將動漫嘉年華的可疑氣氛沖淡,而貼上貌似研究的標籤,卻更顯示出館方展出立場上的沉默。

步過論述往左,迎面而來的是一排食玩走廊。兩邊牆上掛滿一格格的透明展示櫃,裡面擺滿海洋堂自西元2,000年以後發展的小型食玩模型:從自然系的深海魚、鳥類、昆蟲、貓狗、野生動物,到自然科學博物館、迷你食物、歷史人物、戰國盔甲,軍武類的戰車、飛機、船,到科幻系百鬼夜行、日本鬼怪、北斗神拳、槍神、手塚治虫精選、世界名著系列…等。這就像是將啟蒙時代的百科全書,將之實體化、縮小化地搬到牆上,便成是一種可把玩、可目視的對象。

圖3:北美館海洋堂與御宅族文化展
食玩走廊到底,左邊牆壁上有一個小展區,介紹海洋堂在大陸設廠後,如何規劃低成本、低技術,卻可達到精細度與效率的模組化的手工塗裝方式。以一人一筆,多人分工帶狀流程作業,將一隻小小的恐龍模型食玩,分成數十個步驟,從設計、塗裝至完成的流程圖。

步過模組區之後,我們見到的是另一廳關於海洋堂發跡的歷史展。展場牆上掛滿與海洋堂有關的照片,配合照片下的文字註解,清楚地向參觀者介紹海洋堂創始人宮脇先生,是如何從1964年的一家1.5坪大小模型店,發展成能帶動整個日本模型與原創GK產業,至今依然引領玩具市場風潮,兼具實力與創意的玩具王國。

接下來則是廣大的空間,裡面放滿了各式海洋堂自1960年代,直到2006年的各式科幻動漫畫主題模型、GK與可動人偶(哥吉拉、超人力霸王、假面騎士、北斗神拳、美少女戰士、EVA、魯邦三世、無敵鐵金剛、風之谷、五星物語、蘋果核戰…等)。這部份喚起了現場許多玩家或非玩家、但曾於媒體上見過相關訊息的觀眾的集體記憶,說明全球化時代下文化的個體經驗似乎愈來愈趨向於同一性,更隱約透露出主體間的差異不再是生活與記憶的多樣化,而是一種被論述出來的「神話」。

展覽最後一個部份,亦是本展最精彩的是「海洋堂造形師介紹」。這些以《海洋堂》之名、自成一格的造形師中,存在不同的風格與創意,其所設計過的模型在本展覽中得以展出,如竹谷隆之,香川雅彥,BOME, 山口勝久,松村しのぶ 瓊木ともひで,大嶋優木…等,當然村上隆的公仔並未缺席。對於御宅族來說,本區可能是最珍貴之處,也可說將過去無名的造形師給與名稱。

在本展中,筆者相當期待見到北美館如何去反思御宅族與海洋堂文化。但整個展覽的重點卻一面倒地集中在海洋堂,對「御宅族」的論述消失了;或許能以「『御宅族』在本展中是不在場的在場」理由搪塞,但確實無法消除對當前「御宅」現象論述的缺席疑慮。北美館自身對展覽的論述如下:「本館舉辦『欲望與消費-海洋堂與御宅族文化』展,以日本造形集團『海洋堂』40年來的發展歷程為主軸,展出三千件大中小型模型,在回顧其歷史的同時,對現代日本御宅族文化和次文化的特質、內涵與根源,以及模型文化與美學涉及的當代藝術、慾望與消費文化領域進行更進一步的探究。」而且,本展雖以「欲望與消費」為題,但全然不見對此的論述,僅於館方網路上見到:「在1980年代日本出現了所謂的「御宅族」,是被日本戰後爆發性發展的次文化(包括電影及電視、卡通、漫畫)豢養欲望的世代」,其搖身在今日成為文化推手,透過不斷開發、提供滿足人們慾望的內容與商品,使得慾望與消費的構造愈發壯大!」可惜的是,對於慾望的探討也僅停留在期待。若要說「慾望」在哪兒,筆者倒是在地下室見到擁入的人潮搶購一件又一件號稱限量的縮小人偶。北美館成功地吸引足不出戶的宅男步出他們的房間,走進了數年不曾造訪的美術館,但熱鬧有餘,遺憾的是並未針對海洋堂現象提出在地(in situ)意義(事實上,台灣的GK模型玩家數量與熱衷程度並不遜於日本),亦未對臺灣目前的宅男給與更有深度或更正面的思考。整個展確實實踐了村上隆自己提出的藝術超級扁平化(superflat)的現象。

圖4:在當代神殿中,原本的宙斯神已經缺席,由各種不同的物所取代
本展提出的「慾望」議題,似乎被導向消費,而且透過消費行為而得到短暫宣洩。海洋堂成了御宅慾望的聖殿,耶路撒冷的挪移,在北美館的雙重加持下,讓次文化的聖殿與當代藝術的殿堂影像重疊。當代藝術信眾與御宅族皆匯聚於此朝聖,使用著相同卻互不熟悉的語言,彼此擦肩而過。

三、消費新世代的寵物:GK模型

就社會定義而言,北美館展示的海洋堂GK模型屬「玩具」。在《神話學》中,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指出,玩具是成人用來訓練孩童進入世界之前的縮小版教材,是成人世界的微型宇宙。 男孩有小軍隊、刀槍、醫藥箱、交通工具、塑膠工具;女孩則有洋娃娃、小廚具。過去孩童的玩具是木製的,帶給人想像、具人性化與手工性;但現代玩具卻是塑膠的,使用時冰冷。巴特指出一點:現代玩具不是激發孩童想像,它們全是模仿物,目的是要讓孩子變成使用者而非創造者。

海洋堂早期設計的模型是自己動手作,而90年代以後「自己動手做」已被排除出去,這批GK模型已完工上色,僅供收藏。就經濟學意義來看,海洋堂模型的價值來自剩餘價值,它們全然不具實用功能,「收藏」與「擁有」就是它存在的唯一意義;重要的是,它們不斷推陳出新,不斷地分化,如同流行體系──新來的物不僅不會與舊的物排斥與衝突,而且讓一個收藏宇宙更完整,會讓擁有者更幸福。這些模型具有幾項特色:

一、 許多食玩都相當精巧而寫實,是原物的等比例縮小。而且一定以數件到數十件為一套,購買時無法預期會選到哪一件,因此同好會經常會以交換方式互通有無。

二、 男性的形象為英雄為主,雄壯、肌肉俅結,若以心理分析方式來看可說是一種男性的陽具認同;機械人也有性別之分,但以陽性為主,比起英雄人物更具有陽具認同意味。

圖5:無敵鐵金鋼是許多5、6年級心中的機械人代表

三、 女性的形象有可愛的貧乳少女、可愛的豐胸少女、性感裸露的成熟熟女,眼睛大而水汪汪,特點是永遠不見老年。這些物化成女性形象吸引購買,消費群以男性為大宗(即所謂的宅男)。

四、 通常人型模式的關節是不可動,而少數是關節可動。總之它們都可任購買者擺布。


圖6:GK界的女性玩偶

這些GK模型摹本來自電影或動漫畫等大眾媒體影像,可說是影像的複本(copy)的具體化(embodiment)──它們不指涉自然,卻指涉虛擬的想像。它們的出現,將柏拉圖所揭示的由現實物到影像的符號製作程序給顛倒過來,而是從虛擬影像到不朽的化學肉身。這是不是一種出於身體召喚下的需要,人們希望能用以身體去碰觸想像,藉由身體的召喚而將影像予以肉身化?而且真人的戀愛太累、太費時,這些物如同人機同體的賽伯(cyborg),可說是永恆不朽。但作為商品流行的物品,它們卻不必為永恆作出承諾,而是朝生暮死,它們的意義不是自足的,而是來自物與影像的對應關係,以及物與物之間的相對差異而產生的。第四代鋼彈與第五代鋼彈間的差異,對於局外人可能並無二致,但對玩家來說卻有若天壤之別,如同符號學認為語言的意義來自差異性,而這些剩餘價值之物的意義也來自於它們的結構語意系統,也就是來自物與物之間的差異性。這些小差異卻是意義得以發生的根源。

整體來說,這批90年代以後的模型與羅蘭‧巴特分析的20世紀前半葉的玩具,不可同日而語。它們的對象不是孩童,而是成人。人偶、怪獸、機械人、生活物的迷你品…等,全非讓成人進入符號社會的教材,而是一種收藏物,在早已被社會化的青年或成人世界中,滿足他們收藏的欲望:超級跑車、鋼彈勇士、五星物語、水手服美少女(配備有36F的乳房)…等。它們無害,價格是一般上班族薪水十分之一以上,卻不斷有人前撲後繼地熬夜排隊,只為買到鋼彈第N代限量版。倘若以左派學者如阿多諾的眼光來看,鐵定它們通通都要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文化工業」、「媚俗」、應是它們的標籤?特別是在美術館展出這些消費商品,更會被編派為「資本主義的幫兇」吧?

現代社會中為何總是有人前撲後繼地撲向美少女戰士與超合金無敵鐵金鋼的懷抱?這似乎無法用「媚俗」與「單向度社會」就能解釋。現代社會確實讓人與人接觸的機會減少,人際關係的厭食症不只存在於宅男圈,甚至是現代社會的共業,GK模型正適度填補原本人際關係移開後的空缺位置,並完滿了他們世界的意義。它們雖不實用,卻更具意義。這種關係,就像是布希亞分析收藏者與收藏物之間是一種愛情關係,然而是更單向、更完美的關係。他在《物體系》提到:「在多數的方式下,物品是唯一可以真正和平共存的存在者(existant),因為它們之間的差異,不會使它們像有生命的存有一樣彼此抗衡,而會溫馴地朝我集中,而且可以在意識中毫無困難地相加。」 甚至他以寵物來形容這種奇特的物:「收藏物…對人來說,就像是一隻沒有感覺的狗,它接受人的撫摸,而以它的方式,它也回應給人它的愛撫;或者應該說,它是一張鏡子,它所忠實反映的,不是人的真實形象,而是人對自己慾望的對象。…這是一條只剩下忠誠美德的狗,而且我可以看著它,卻不必反過來被看。這便是為何所有人在人際關係中的無法投注的心理能量都被投注到物品身上。」塑化材質使之長保如新,不經時間而褪色,也可隨時將之封存,它們不會爭辯,默默地承受人們對它們的愛,不會貪得無厭。它們是欲望的投射對象,所有的物都指涉向擁有主體,主體透過物的購入與部署來重塑一個世界,一個自我的整體世界。

我們對物的收藏欲望,永不止歇,收藏來自於對自我的迷戀,而自戀與自我關注不消失,收藏就不會消失,消費與慾望也就成為一個不斷被討論的議題。

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淺談「結構」與人類文化--從李維史陀的文化結構觀談起

完稿日期2008年4月12日


第一節 結構主義簡介

(一)什麼是「結構」?

自然界多是由特定的結構組成,龐大如星系、星球,微小如人體細胞,甚至DNA都是呈現出系統化的結構形式。若無結構組織,則所有的物質、訊息通通會散成一團,無法有效的發揮作用:人體若無骨架、組織間若無器官結構,就會變成一團爛肉,無法行動;即便是人造物如房屋也是要先蓋鋼筋骨架,才能築牆。

就自然界本質來說,雖然它都以某種結構存在,但是這結構原本並未被貼上名稱或標籤,因此它是一個不分明的連續狀態。但是,在人類的文化世界中,當我們要進入自然、認識自然之前,我們必需先對它命名,否則我們無法瞭解其訊息的意涵何在,也由於「名稱」的出現與使用而將這一條連續線被斬斷成無數的片段--我們賦與自然現象定義名確的名字,因此這個文化世界是一個「分別識」的世界,但實際上原生自然界是「綿延」的,就如同禪宗所說未進入分別識之前的物我交融狀態。

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認為人類最初要去掌握這些現象,因此透過命名去讓自然界更明朗,使得我們能以類似的經驗處理變化多端的現象與事物,不致於因為每一件遭遇到的事物都變成新的經驗而受困。因此,「命名」與「分類」是人類文化產生結構的主因。我們刻意去區分自然、去分類、命名,這與自然界混淆的本質互相矛盾。當人們發現自然現象不受控制,出現了模擬兩可、無法分類的事物時便會產生恐懼、焦慮、苦惱或崇拜,這些事物若非被看成禁忌對象,就是被視為具神聖性之物,如分娩、死亡現象、或是一些被稱為是神獸的龍(各種動物的局部合體)、人面獅身…等。因此,分類與命名讓我們對未知的現象感到安心,也將各種現象編派、歸檔,讓自然產生意義,這就是「原生自然界」成為「人文化世界」之因。結構主義認為世界的秩序已經存在了,而這種秩序讓世界各元素各適其位,讓我們見下表:

2 ? 6 ? 10

相信看到問號處,心中自然會填入4與8的答案;又或者是如下表:

2 ? 8 16 ?

答案已呼之欲出,即4與32。從這種邏輯來看,結構就是相信秩序是存在的;而且不僅僅是數學,連文化都有其結構。因此,結構主義認為存在某種模式,通過這種模式可以理解不同因素之間相互起作用的各種關係,並把事物間的相互關係概念化。而結構主義也相信單一元素是無法驅動意義,任何事物唯有在系統整體中才能獲得意義,也就是上表格子中,若無黑色字體的數字圍繞,則這種秩序與關係無從發生。

原本西方在浪漫主義前對世界的概念是有機(organic)結構,但在工業化以後這種結構轉變成為機械,如世界是一部機器、而人是螺絲…等。這樣的想法自然影響了語言學和結構主義的看法。結構主義學者將人類語言、文化和社會看作具有結構性事物,並對其進行研究:結構內各項要素息息相關,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若要分析烹飪(或經濟、親戚關係、服裝時尚等),就要檢驗其構成諸要素間的關係,它們之間的差異、交流和替代,而語言更是所有各種符號最終的基本模型。對結構主義者而言,所有文化和社會結構的運作模式都類似語言結構。

就此來看,結構認為任何意義都不能忽視它的載體所在的脈絡(context),因為所有意義都產生自關係,而每個元素都因為與其他的元素的牽制而衍生出意義。因此,結構主義通常將它分析的對象通稱為「文本」(text)。

(二)結構主義思想來源

當結構主義正式出現於1950、60年代時,它並非出現在哲學或美學理論,而是從語言學與人類學發展而來。其中,法國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更居首要地位。 若再往上溯,則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的符號學理論以及俄國的形式主義是其直接源頭,這方面已有許多研究提及,本文暫不論;至於另一位經常被忽視的是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Emile Durkheim, 1858-1917),他對於神聖、世俗的二元結構概念,以及對於原始宗教的圖騰制度的考察,實際上也影響了李維史陀人類學的形式觀點。

涂爾幹在《神聖與世俗》中提出人類社會將生活環境區隔出一個特定區域,使之成為神聖區域,與其他世俗事物分離開來,而達到建立社會秩序與規範、整合社群的目的。他後來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 1915)中主張,僅管世界上的宗教採取形式各不相同,但它們之間實可互為類比,都具同樣的客觀意義,並執行著同樣的功能。涂爾幹之所以從原始社會宗教研究,是因為它們是宗教中最簡化形式,而不像後起的宗教加入許多複雜儀式、神學或群體等歧異。涂爾幹相信,我們可以透過最小單位或最簡單的要素來瞭解最複雜的現象(宗教亦不例外),正如同單細胞生物的發現讓人類對生命的看法改變。對他來說,宗教不僅是以若干概念使已經形成的人類智力更加豐富,它更促進了智力本身的形成。人類有賴由宗教不只是大量知識的素材,還有構成這些知識的形式。 因此,涂爾幹對於神聖、世俗的二元觀,以及他觀察到原始宗教在其圖騰系統上所建構的世界觀與分類系統,這種相信文化能被分類、普遍化以及抽繹為系統的論點,不僅影響了涂爾幹的姪子馬塞‧摩斯(Marcel Mauss, 1872-1950),更間接啟發了李維史陀結構主義中的文化系統觀。

第二節 李維史陀:神話的結構邏輯

(一)生平簡介

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 b.1908-2009)為法國當代知名結構人類學家,出生於比利時布魯賽爾的猶太家庭中,隨後就讀於巴黎大學。在他1935年至1939年擔任巴西聖保羅大學教授期間,曾到巴西中部幾次探訪;他於1959 年任職法蘭西學院的社會人類學首席。


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 b.1908-2009)

主要著作為《親屬關係的基本結構》(Les Structures élémentaires de la parenté, 1949;The Elementary Structures of Kinship)、《憂鬱的熱帶》(Tristes Tropiques,1955)、《結構人類學》(Anthropologie structurale,1958;Structural Anthropology)、《野性的思維》(La Pensée Sauvage, 1962;The Savage Mind)、《生食與熟食》(Le Cru et le Cuit, 1964 ;The Raw and the Cooked)、《裸人》(L’Homme nu, 1971),以及《結構人類學》第二卷(Structural Anthropology pour le Volume II, 1973)…等。

(二)思想基礎

李維史陀的方法係受到人類學、俄國形式主義、涂爾幹的影響。他受到極大歡迎的原因在於他拒絕歷史主義與人文主義,並拒絕將西方文明視為是具特權的且唯一的。他強調:「原始心智與受文明薰陶的心智是相等的」(savage mind is equal to the civilized mind),並將索緒爾的語言學理論運用到文化上,所根據乃是他深信「語言的深層結構,是同時構成文化現象的原型,以及全部社會生活形式藉以確立和固定的現象原型。」

在《親屬的基本結構》中,他強調構成任何文化組織基本層次的親屬關係,均再現了一種特定的結構。我們能把家族的譜系,看成是父母兄弟姐妹一般關係的象徵,也可視為是以結構呈現的親屬系統。

他在其著名的《生食與熟食》(Le Cru et le Cuit)一書中,解釋了神話結構是如何作為一種提供了我們理解文化關係的基本結構:人既然吃生食就會飽了,為何還要吃熟食?這是因為出於人類對世界建構意義之需。這些關係通常以二元的方式呈現,如同此書標題的「生食」指的是「自然」而「熟食」暗指「文化」一般。而所有理念或觀念中基本結構的對立關係,全都統攝在一個文化之中。

(三)野性的思維

一般認為野性的思維如圖騰分類、巫術、神話等,都是野蠻人的思想產物,這群「原始人」勢必與今天進步的現代人想法歧異,而法國人類學家布留爾(Lucien Levy-Bruhl, 1857-1939)的《原始思維》便是持此觀點;然而,李維史陀相信野性思維是一種未被馴化的思維,它有別於為了產生一種效益而被教化或馴化的理性思維--僅管兩者仍能彼此共存和相互交叉。代表著理性思維的科學與野性思維的神話(與藝術),並不是對立;而應該把它們比作獲得知識的兩種平行方式。

我們對於原始部落的另一個誤解即,這些原始人對自然界的動植物知識之所以極其豐富全是因為它們是有用的(如文化功能學派)。然而,李維史陀透過符號與結構概念而指出,原始部落之所以能輕易地辨識出數百之數千種動植物,並不是因為它們先是有用或有益的才被認識,而是因為它們首先被認識,然而才產生效用。這種觀點來自以下的假設:事物是先有意義才有功用。李維史陀認為是因為原始人就已經產生一種對於事物秩序的需求,而這種需求使得他們將身邊所有的動植物或事物編派一種位置以有助於他們維持宇宙秩序--這些事物之間細微的差別對於外人來說可能難以分辨或不具意義,但對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民族而言,這些動植物的特徵不能被遺漏,因為它們在其意義的宇宙秩序中都佔據著一個重要位置。當不知名的事物能被命名、分類之後,它們逐漸被賦與某種意義,並且在歷史發展中其潛能逐漸被人類發展與利用。因此,「圖騰」就像是人類將其社會群體關係投射到自然生物,並要求要有一樣的等價關係一樣,以尋求意義秩序。


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 b.1908-2009)

既然對秩序的要求同樣存在野性思維與理性思維中,那麼,「野性思維」在語言結構上是如何運作?他在此書中點出,在原始社會中的神話敘事,是從既有的文化中現成的故事、敘事殘跡、以及其他可資運運的斷簡殘篇,以一種知性的拼貼(bricolage),如同語言中各元素結合方式一般地組合而成。 李維史陀說:

神話借助一套參差不齊的元素表列以表達自己。這套元素表列包羅廣泛也是有限的;然而不管面對著什麼任務,它都必需使用這套元素(或成份),因為它沒有任何其它可供支配的東西。所以神話思維就是一種理智的拼貼--它說明瞭人們可以在兩個平面之間觀察到的那種關係。

作為實際上的修補術(拼貼)的神話思想,其特徵是,它建立起有結構的組合,並不是直接通過其他有結構的組合而是通過使用事件的存餘物和碎屑。

李維史陀的這種觀點係將神話的組成視為一種大雜燴,在這塊大拼布上的材料,係來自早期人類所能採集到的各種資料與事件,因此我們在世界各地可以發現神話好像都很相似,就是這些碎屑到處流傳的影響。

對李維史陀來說,雖然理性思維和野性思維都透過某種秩序而得以展現,但是野性思維並不像理性思維是受到嚴密的控制,它主要係透過感覺性詞彙與跳躍式的因果關係來描述自然。理性思維的存在雖迫使野性思維瀕臨滅絕,但迄今仍然存在野性思維仍受到保護之地區,就如同野生物種一樣--藝術就是一例。人類文明賦與藝術一種類似國家公園之地位,…我們稱為「野性的」(sauvage)而孔德稱為「自發的」(spontanée),這種思維活動所具有的突出特點係表現在它自己所設定的目的是廣泛而豐富的。這種思維企圖同時進行分析與綜合兩種活動,沿著一個或另一個方向直至達到最遠的限度,而同時仍能在分析與綜合兩極之間進調合。 但是神話或藝術的這種野性思維在語言上是如何運作?李維史陀指出:

科學按真實的比例工作,通過專業發明的方式,其方法屬於一種喚喻秩序;藝術按縮小了的比例工作,借助一個與其對象相似的形象,其方法屬於一種隱喻秩序。

對李維史陀來說,藝術創造的過程就是企圖在結構與偶然事件相互對峙的不變構架內,按照情況之需,或者與模型、或者與材料、或者與未來使用者進行交流。藝術家在工作時就是依據其中的某一項而特別留意其資訊。

從他的結構觀點看來,世界上許多文化中的神話存在著相似性,這是因為他們都拼貼了類似的文化碎布:如大洪水的神話普遍存在於許多民族早期起源上;或者是白雪公主與灰姑娘都接受王子的救贖;又或者是〈包拯巧斷骨肉〉以及〈所羅門王的智慧〉故事,極類似地談到包拯與所羅門王如何以他的智慧來判定孩子應該歸誰。

(四)結構人類學

李維史陀在他成熟的著作《結構人類學》(Structure Anthropology)第十一章〈神話的結構研究〉中更明白地表示,僅管世界上的神話千變萬化,但神話是類似語言的,神話組織也是以符號為基礎的,但又要更高一些,是以符號構成的原則為基礎的。詩歌雖然也是以符號為基礎的,但它不能翻譯,而神話卻是可以翻譯的,因為神話並不是直接和語言符號或字詞相連繫,卻具有相同的格式。更重要的是,神話如同語言一般,具有雙層結構:內在結構支配著表層結構,而表層結構的表層意義異於內在意義,他的任務便是去發掘其深層結構。 李維史陀要表明的是在敘事這一層次上也有一種符號的任意性在起作用。神話的運用與語言的運用的相似性如下:

◎ 每個單位的組成均根據相似的規則性(It's made of units that are put together according to certain rules)‧


◎ 這些單元彼此形成了關係,在相對關係中提供了結構之基礎(These units form relationships with each other, based on opposites which provide the basis of the structure)。

李維史陀告誡我們,在解讀神話時必須擺脫閱讀一本書的線性思維,而應該將之視為是五線譜一般,同時考慮縱的和橫的兩個面向,而且還必需去理解神話組成的最小單元,如同樂譜上的音符一般。

(五)李維史陀的結構觀

一般認為李維史陀的結構觀是二元論(能指與所指、生食與熟食、神話與科學),但是約翰‧列區(John Lechte)認為李維史陀的結構並非呈現在顯而易見的真實中,而是由至少三個元素組成,而且是由這三重結構的性質賦予它動力。這三重結構中的第三個元素總是虛空,準備承載所有意義,隨時是可以用任何元素進入取代的,故它是零度價值。另一方面,由於自我延續的需求,第三個元素處於隨時被遞補的狀態,故它是動態的。 例如親屬結構便是動態的,除了男女性的結合是共時的狀態,而另一個空的符號可以是下一代孩子。

第三節 結構如何談論藝術作品

(一)作品的意義結構

整體來說,結構主義將作品本身看成是多個層次組成的結構系統。這一系統作為一個整體,係由揭示成分和連接成分的結構所組成。以符號學的運作模式來說,符號中的成分是由無意義組成的。例如,自然界的狗在中文稱為「狗」,日文稱為「犬」、而在法文被稱為Chien,英文則稱為dog,這種關係並非天生的,而是約定俗成(convention)。更深入地說,一個單獨的要素成分是不能產生真正的意義的,只有通過對結構的操作,才能從中引出意義來。

但是上文的這種關係只發生在語言結構中:同一個字有許多不同意義,其精確意義需仰賴上下文(context),比方說,「狗」一字的意義便是多樣的,因此語言結構中的符指與符徵之間存在著斷裂關係;然而,視覺藝術和音樂卻在形式或能指中(樂曲、音符、色彩、線條)中展開其內容或所指,內容與形式往往一體兩面而無法分割。因此,藝術作品並不存在如符號學所說的能指與所指的斷裂(任意)關係。結構主義將作品意義分成三層結構,即形式層、形象層以及深層結構層。

若將作品意義的結構層次放到視覺藝術研究,則西方圖像學家潘諾夫斯基(Erwin Panofsky, 1892-1968)提出的圖意學(iconology)存在類似的看法:

◎ 第一層是前圖範的研究(Pre-iconographical description):即自然意義上的藝術母題形式(Primary or natural subject matter - (A) factual, (B) expressional - constituting the world of artistic motifs),比方說人、狗、豬、山、川、海…等。


◎ 第二層是圖範的分析(Iconographical analysis):即文獻(文本)中主題(Secondary or conventional subject matter, constituting the world of images, stories and allegories),它必須透過文獻的蒐羅,以理解圖像之主題或內容,比方說釋迦佛、聖母瑪麗亞、自由女神…等。


◎ 第三層的圖義學詮釋(Iconological interpretation):即文化面貌下的作品內在意涵或象徵價值(Intrinsic meaning or content, constituting the world of “symbolical” values),比方說作品用以諷刺時政、或個人對於宿命的抵抗…等的整體文化意涵。
圖   龍門石窟二佛並坐題材


若用佛教中的二佛並坐形像討論,在形式層,即圖像的第一層次,這是兩個人雙腿盤坐,舉起右手,左手捉著衣服的一角,身後有似火燄的裝飾,附近有許多小尺寸人物形象;若就圖像的第二層次即文獻意義來看,在《法華經》中的〈見寶塔品〉:「…爾時多寶佛。於寶塔中分半座與釋迦牟尼佛。而作是言:釋迦牟尼佛,可就此座。即時釋迦牟尼佛。入其塔中坐其半座。結加趺坐。爾時大眾。見二如來在七寶塔中師子座上結加趺坐。」從上文故便可推測這樣的作品是「釋迦佛與多寶佛」並坐的圖像;第三層次則是作品的文化深層結構,通常本窟被解釋為具有法華思想,同時它又是以皇室力量開鑿,因此又具有將皇權予以神格化的隱喻。一般來說,圖像的第三層次最難分析,因為需要大量的歷史與文化背景知識才得以貼近原物。

結構主義的這種意義產生的固定模式,卻成了後結構主義所亟欲批判的對象。因為作品的深層結構永遠無法被發掘殆盡──當作品誕生的那一刻起,它的意義就不斷地被延伸。即便是今日我們在同日同一事件的新聞報導中,都會發現到每一家報社所陳述的內容與角度都不同,那麼我們如何期待不同的觀者對於作品都存在相同的文化結構觀點?每一位觀者的視界都不同,而作品就好像是一種能觸發觀者新的視野的一種觸媒,而不是一種終結。

(二)忽略作品的物質性和主體性的傾向

結構主義有一種基本假設,即作品價值為它在文化中的結構位置。但是這種論點往往將作品本身的物質性給泯滅了:作品本身是由甚麼材料、以及如何被表現出來的問題,如外形、線條、顏色、工藝等問題都被忽略。結構主義比較關心的是作品的文化內涵與普遍性規則,不在意具體作品,但作品的魅力往往卻是出自每一件作品的獨特意象、物理層面的質感或觸感。

結構主義面對作品無法處理物的物質面這點來說,或可回到康德的學說解釋。康德提出物自體的概念,是說對象物的性質永遠不可被被窮盡的。當我們又去貼近物的性質,我們只能用先驗理性去進入到物,但我們永遠只能在現象界上打轉。康德的先驗理性頗似結構主義的符號語言結構。因此當人們用社會中既定的語言去接觸到意象豐富的藝術作品時,勢必要削足適履地犧牲調作品帶給我們活生生的意象,以既定的語言程式去驅動我們對作品的認識。這種情形如同盲人摸象,大象就是真理、真相,而盲人就是使用語言的我們,盲人摸象就像是使用片面化的語言去理解事物的本相,但本相只能被再現出來,而成為一種表徵(representation)。

另一方面,在結構理論中,「我」或者說單一的人類主體通常被消解,成為一個指稱性的語言使用者,「我」成為一個語言虛構。結構主義無法解釋使用語言的主體或是作者,亦即個人有何動機的問題。因此,當結構主義出現時,主體已不再重要,甚至可以說主體已經死亡了。這並不是代表人不需要再活著,而是代表了一種文化思維態度的全面改變。原本學者以為說話者是「在說話的自己」所全面主控的,但透過結構主義的分析,「語言」用與相映的社會結構都有其確定的構造先行存在,說話者的言說內涵也正反應著整體語言和文化的思維結構。 在說話主體「我」與言語間的關係,結構主義學者認為並非是說話的主體在駕馭著語言,語言是一個獨立的體系。「我」只是整個語言體系的一部份,是語言透過我的嘴來陳述而不是我在說語言。人自認對語言的控制也只不過是一種假像罷了。

(三)作品是作者的產物,還是文化結構中的文本?

雖然我們無法否認作品來自作者,因此過去多將作品意義歸結為作者的意圖(intention)。但是,作品之於作者就如同孩子之於雙親嗎?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提出的「作者已死」,也就是認為所有作品都是一種「文本」,是社會脈絡下的產物,而作者早就不是作品意義的主宰。巴特意不在譁眾取寵,而是企圖將作品與作者的獨裁關係解放出來,並將作品的意義生成轉向了讀者身上,也就是「讀者的誕生必須付出作者已死的代價」。 他指出:

不存在唯一正確的合乎原意的權威性詮釋,作者的身份不是權威、根源與意義的保證。創造藝術作品的自我和日常生活自我差距甚遠,作者實際上只能是普通的讀者,他的闡釋並沒有優先性和限制意義,只是閱讀體驗受歡迎的構成成份之一。

羅蘭巴特於〈作者已死〉(La mort de l’auteur)表示,當讀者在探索意義時,作者意圖已不再是源頭之一,因為「作品的統一性,關鍵不在於它的源頭(作者)而在於它的目的地(讀者或關注者)。」此等「作者已死」之概念,其實乃延續自從李維史陀的結構主義將所有人類思想或物質產物都視為「文本」的概念。其共通點在於:首先,一件作品固然是由某特定作者製作,但是在創作過程,作者的意識形態與社會背景都會被描繪到作品中,而作者的個人性往往一面倒地被壓在社會性之下的;其次,作品所表現的風格與成規,看似作者信手拈來的靈感天份,其實傳統成規不自覺地主宰著作者的表達模式;最後,以詮釋角度來看,觀眾的觀看或閱讀行為都隱含著作者與讀者的對話,而讀者詮釋的權宜性很大。也就是說,任何詮釋者都不宜武斷地聲揚作者的權威性,因為作者原意早已不得而知了。

其實這種將作品視為文本的爭執點,來自於我們要相信作品的「原創性」(originality)有多大程度的問題。在歐洲啟蒙以後的「現代性」觀點下,個人的創作意志成為作品觀念的來源,因此「作者論」的觀點往往是對藝術意義詮釋的主流看法。而現代藝術家多半也贊同將其作品視為一種具有不斷超越疆界的創新性質;要藝術家贊同結構或後結構學者所言的,作品的觀念或形式係承襲自其社會文化而不是自身的靈光乍現,藝術家多半難以接受--但是因為「創新」已不斷地被現代主義歌頌,以致於它已經變成一種神話了,一種變成最保守的、被要求的創新。藝術家相信他的觀念創造出「新」作品,而將「我」置於世界中心。相較之下,結構主義學者卻認為,藝術家作品概念的源頭不是上帝或不可測的意志,而是文本(text),不能自外於文化體系的文本。若循著結構主義想法,作品不過是創作者將過去圖像或圖式重新組合,以一種遊移在新與舊的面貌中展現--藝術家不是上帝,而是拼貼者。

有鑑於此,以結構主義角度看藝術作品,係把過去將藝術品視為有機體(organism)的概念給顛覆了,而將之變成一種文本或是一種結構。藝術作品在過去被視為一種完美結合的整體,具有完形性質;但對於結構主義來說,藝術品的各部位(與意義)均源自既定的文本,因此作品實際上是拼湊出來的,而不是一個完美的既成物。因此當代藝術中的裝置藝術,各部位都是拼湊出來的,且大量地使用社會中的既成物(ready-made)或剩餘物質。這說明當代的創作已不將藝術看成是一種如同希臘或文藝復興時代雕刻一般具有不可分割性,而是利用各部位互不相關的物件,在特殊語境的拼貼中穿破語言的限制。

美國藝術史家羅莎琳‧E‧克蘿絲 (Rosalind E. Krauss)曾提問:原創性是不是一種賦予藝術家如同上帝一般的神話,而原創性本身是不是就是一種「神話」? 在傳統定義中,原創性與藝術家雙手有關,而藝術作品反映著作者身份與作者風格,這樣的觀點,是否將藝術家從手到作品的過程變成了上帝創世紀一般的神化了。在結構主義的「作品即文本」的概念下,她指出不是「我寫作品」而是「作品寫我」,因此作者的主導權便被拋向文本本身;也就是說,作者是無限的藝術文本的代言者,作者身份不是那麼重要。

上述的問題不斷地在作者與社會間來回拉扯,究竟作品的意義是作者說了算,還是由社會來決定它?結構主義雖已步出舞臺,但它引發的爭論仍未結束。對於人類自身的處境來說,大多數人仍寧願相信個人思想是自由意志下的選擇,作品是作者天份的表現,而不僅僅是文化結構下被決定的。

有鑑於此,結構主義分析家的工作是去揭露深層的真理,或者利用「科學的」方法而達致客觀的、普遍有效的文化解釋。不論後世對結構主義的評價為何,它總是對於人類不同種族、不同時空的跨文化研究作為極大的貢獻。

【參考資料】

一、中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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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布洛克曼, 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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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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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uss, Rosali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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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an, Jacques

1978 Le Moi dans la Théorie de Freud et dans la Technique de la Psychanalyse, Paris: Seuil.

Lévi-Strauss, Claude

1953 La pensée sauvage, Paris: Plon.

1966 The Savage Mind, London: Weidenfield and Nicolson.

Lewis, Jeff

2002 Cultural Studies: The Basic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pp.92-97.

Sawicki, Marianne

網址:“Edmund Husserl,” web site: http://www.utm.edu/research/iep/h/husserl.htm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內容摘要與評論

參考資料:容庚,《商周彝器通考》,上下二冊,北京:哈佛燕京學社出版,1941年。




一、 內容介紹

容庚的《商周彝器通考》一書,以八年時間,完成於民國三十年(西元1941年)。全書約三十萬言,共分上下二編:上編論述研究青銅器所遭遇相關問題,分成十五章:一〈起源〉、二〈發見〉、三〈類別〉、四〈時代〉、五〈銘文〉、六〈花紋〉、七〈鑄法〉、八〈價值〉、九〈去鏽〉、十〈拓墨〉、十一〈仿造〉、十二〈辨偽〉、十三〈銷毀〉、十四〈收藏〉、十五〈著錄〉;下編四章,依功能將青銅器分四類,亦為下編四章,一為食器(鼎、鬲、甗、簋、簠、須、敦、豆、盧、鑰、俎、匕)、二為酒器(爵、角、斝、盉、鐎、尊、觚、觶、方彝、卣、觥、鳥獸尊、壺、罍等22種)、三為水器及雜器(盤、匜、鑑、盂、盆…等15種)、四為樂器(鉦、鐸、鈴…等8種),並附插圖三百餘種,下編附黑白照片圖版一千餘張,另集彙成下冊。

作者於其序自言,宋以降,雖然金文之學蔚為青銅器研究之主流,但清代學者以來,均不脫為《說文》之附庸,如吳大澂、丁佛等人,是賓主互位之作法。民國三十年以來,古器物出土極多,考古者以同一時代器物文字,補證同一時代之史實,因此,在其友希白之助下,共同完成《商周彝器通考》一書,其中節取數章節概述如下:在上編部份,第二章〈發見〉,特加入民國以來以科學考古發掘出土之彝器,如新鄭、渾源、洛陽、壽縣、濬縣、安陽,以往雖有呂大臨《考古圖》記載彝器出土地,然本書另闢一節,為以往青銅專書之所未見,顯見作者正視考古資料之重要性。第五章〈銘文〉一章,將商周時期彝器上帶銘之器,按時間先後順序排列,於章末分析各時期銘文風格及內容。第六章〈花紋〉,以商周青銅器所出現裝飾紋樣為段落,區分不同紋飾形態,共分為七十七種,始於饕餮紋,終於斜方格紋,並附以紋飾拓本以供參考。例如談到饕餮紋,容庚曰:「左傳文公十八年“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傾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謂之饕餮。”《呂氏春秋》稱饕餮“有首無身。”今花紋中常見之。其狀有(一)有鼻有口,裂口巨眉。(二)有身如尾下卷,口旁有足。(三)……此種紋飾通行於商及西周初期,西周後期已不多見。呂氏春秋言,周鼎著饕餮,不知饕餮已盛行於商代矣。」如此詳盡而仔細對紋飾之觀察,實乃前人之所未逮。第七章〈鑄法〉辯証趙希鵠《洞天清錄集》以為青銅器均採失蠟法之誤,從鄴都、濬縣出土陶範,證明青銅器以塊範法為主。下編從器物實用性出發,分食器、酒器、水器及雜器、樂器四大功能。每章再加以細分。如論食器中的「鼎」時,先釋鼎之形,再說明前人作鼎之目的,其次鼎於各代外觀特徵、鼎於各時代舉例說明。
本書為第一本將青銅器各方面問題詳盡以科學方法呈現之著作,不單單脫離金文之學侷限於銘文作法,亦開創青銅器研究成為一門正式學問之著作。

二、 分析方法

《商周彝器通考》(以下簡稱《商周》)最大特色,在於將研究青銅器所面臨問題,在內在方面如針對青銅器本身問題銘文、花紋、鑄法等,和外在方面如青銅器類別、器物時代、價值、去鏽、拓墨、仿造、辨偽、銷毀等,及相關研究文獻資料(原起、發見、收藏、著錄)等,做一完整而全面地整理、論述。在《商周》下編,則以1925~1939年之間圖錄所出版青銅器為對象,有傳世品圖錄如《中國青銅器集(盧氏所藏)》、《楚器圖釋》、《尊古齋所見吉金圖》、《參加倫敦中國藝術國際展覽會出土品圖說第一冊銅器》…等,在出土品方面圖錄有《殷墟出土白色土器》、《洛陽金村古墓聚英》、《河南安陽遺寶》…等,選出一千多件青銅器樣本,分成四大類。全書所參考之文獻資料極其廣泛,從圖錄、金類文字、金類目錄、金類雜著、金石類、到經、史、子、集均有所涉獵,年代上從漢孔安國注《尚書》十三卷,下至1939年《柯爾中國銅器集》,跨躍幅度二千年。

《商周》一書,各章內容廣泛、包羅萬象,李濟在〈如何研究中國青銅器─青銅器的六個方面〉 一文中,所提出研究青銅六方面,分別為制造、形制、文飾、銘文、功能、名稱,《商周》均涵蓋在內。在〈銘文〉一章中,對金文、各類金石著作之熟稔,透露出容庚對中國傳統一派金石考證之學知之甚深;然於〈花紋〉一章中,以魚紋為例,容庚以不同時代三件銅魚紋拓本為例,按時間先後加以敘述區分類型,似乎欲讀者去看出時代演變所呈現紋飾不同面貌,而在饕餮紋一段中,拓本圖錄排列似按饕餮紋時間演變順序方式,儘管作者並無明示之,但隱約可感受容庚似有受到西方學者“風格”觀念影響。縱觀上述,難以一言指出容庚師承,或可曰容庚學貫中西。

三、 對此書之評論

作為研究青銅器入門者,完整之參考資料,而從事青銅器研究學者,也能從其中獲得相關訊息,可謂為一本“青銅器百科全書”。優缺點:在優點方面: 1.內容詳盡,就藝術史學所研究外在和內在兩因素都能有所論述。 2.第六章〈花紋〉一章之研究,在中國為前人之所未見,將青銅器研究課題,從單一角度金石學式的銘文範疇跳脫開來,轉向紋飾的演變。 3.新鄭、渾源、洛陽、壽縣、濬縣、安陽等考古出土青銅之加入,增加本書之可性度。在缺點方面:1.下編按功能分類為四大類,分別為食器、酒器、水器及雜器、樂器四大類,此一分類以青銅禮器為主,雖書名以明示對象為『彝器』類,然部份銅兵類亦有禮器功能,可以考慮納入。其它如佔青銅器比例甚高的生產工具類及兵器類並未包括在內。2.在下編各器之描述如下:器名、圖錄、尺寸、紋飾、銘文、資料來源、年代共七項。能簡潔而清楚明白該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圖錄略顯模糊,僅能勉強分辨出器物形制,至於紋飾之分析、對比則不易,相較之下Bernhard Karlgren於西元1937年所著〈New Studies on Chinese Bronzes〉一文圖版則顯得相當清晰 。

《商周彝器通考》所涵蓋內容來看,廣泛為其優點,但另一方面則顯的主題模糊,故就本文角度而言,會考慮僅針對紋飾去研究,《商周》一書中〈花紋〉一章可作為研究之參考資料,從中去拓展各時代紋飾演變上下左右關係(風格)、與器身有機關係、或是支持該紋飾出現時代氛圍。

呂大臨《考古圖》(1092)之摘要與評論


一、 內容介紹

呂大臨,字與叔,官拜藍田元祐中官秘書省 ,《考古圖》為呂氏於宋哲宗元祐七年二月(西元1092年)所著。作者於序中自云其著書之目的,並非『為耳目奇異玩好而已』,而在於『…觀其器,頌其言,形容髣弗,以追三代之遺風,如見其人矣。以意逆志,或探其制作之原,以補經傳之闕亡、正諸儒之謬誤,天下後世之君子,有意於古者,亦將有考焉。』所謂「觀其器」,則以繪圖呈現;「頌其言」則探討銘文之意義及年代;「形容髣弗」則記載該器尺寸重量容量。在先秦至宋代以來諸子僅以經傳來追溯三代背景之下,呂大臨從青銅器出發,直接探討制作之源,來補經傳的闕失,糾正諸儒沉潛於經文典籍而不去面對古器本身,企圖面對三代遺留彝器去直追三代遺風。


全書分為十卷,以二二五件青銅、十三件玉器為對象,進行繪圖、正(考)名、斷代,並標示尺寸大小、重量、來源,為前人之所未見。文中所分十卷器類如下:

卷一:鼎類,共18器。

卷二:鬲、甗類,共19器。

卷三:簋屬,共30器(原目錄列25器)。

卷四:卣器(含尊、彝、盤、壺、罍),共47器。

卷五:雜食器(爵、豆)類,18器。

卷六:盤、匜、盂等水器類,及戈、削兵器,合計11器。

卷七:鐘、磬等樂器類,共15器(原目列10器)。

卷八:玉器,共13器。

卷九:秦漢器,共39器,有鐘、洗、鼎類。

卷十:秦漢器,有斗、壺、爐類,共28器,原目列24器。

以上合計共238器。

書中將古器物形狀命良工繪畫,或登載失去文字銅器、或將僅餘文字而無器者記錄下來。圖錄方面以線繪圖方式呈現;而銘文則為拓片,拓片下方為楷書注解。器名、收藏者或來源載於圖錄右上方,冊頁中央為該器線繪圖,可清楚辨認出器身上紋飾種類。

在呂大臨之前關於青銅器方面論述學者,或針對銘文、或依文獻望文生義,憑空描繪上古禮器,如宋聶崇義的《三禮圖》;而考古圖為第一本以青銅器現物加以研究、考證,正名,如「爵」等。另外如「方彝」、「卣」、「斝」、「觚」等的器名,為此書所初名,並沿用至今。 此書最大特點即從器物形制出發,從出土地點、大小尺寸、重量、器身銘文、及器物線繪圖,提供後人該件青銅器之氛圍,為後世金石學建立基礎 。


二、分析方法
作者所組織之資料,分成文獻方面及器物兩部份。文獻方面多引述《 史》所載之李伯時《考古圖》(即李公麟)、或歐陽修《集古錄》,而同處於宋代的聶崇義所著《三禮圖》則不被採用。在所用器物之樣本方面,《考古圖》中所用之標本,均為當時青銅器實品,有宮中所藏及私人收藏兩類,宮中所藏有秘閣、太常、內藏等;私人收藏家則有河南文氏、丹陽蘇氏、臨江劉氏…等,或雖有記載該器出土來源,卻不能稱呼為考古出土品,出土位置僅能提供空間概念,而無助於考古情境之復原,因此,原則上應以傳世作品對待之。然不運用出土品並非作者之過,實因當時並無考古學可供研究青銅作品之當時之時代氛圍。本書可視為一本當時收藏家之圖錄(公家、私人)。

作者以「器物」為對象,為達「觀其器」之目的,以「繪圖」之圖示方式還原青銅、玉器於視覺上之形象,似是上承自歐陽修《集古錄》圖繪器物路線及李公麟《考古圖》 (或稱李氏錄);而載明「尺寸、重量、容量」亦是接續自李氏錄之作法。每件器物後並載以銘文,而判定該器年代時,則以銘文為依歸。如釋「庚鼎」、「辛鼎」、「癸鼎」時,則曰:「按史紀,夏商未有諡,其君以甲、乙為號,則此三鼎疑為夏商之器。」或釋「伯百父敦」時,則曰:「集古云尚書冏命曰:穆王命伯冏為周太僕,正則此敦,周穆王時器也。」而判為周穆王時代。此年代決定,乃從金石學角度出發,來判定青銅器年代。因此,呂氏對於多數無銘紋之青銅及玉器則難以判斷年代。雖然作者以銘文為判斷依據,但在《考古圖》頁100,將「挈壺」與「父己人形卣」、「父己足跡卣」相較,形制類似,而將「挈壺」斷為商器。因此,顯見『視覺因素』亦為作者所納入考量,顯見銘文為主,形制花紋為輔。以金石學方式雖非由呂氏所獨創,然後世皆視《考古圖》為金石學研究之濫觴。

三、評論

呂大臨以金石學為主,配以器物形制為輔,然而銘文與器物形制之間並無太多交集,成為兩條平行線,但亦有其價值存在。其留給今日價值如下:其一,在於建立金石學(銘文)研究方法。其二,配以插圖方式,為《續考古圖》、《宣和博古圖》、《西清古鑑》、《商周彝器通考》等青銅器方面著述所沿續,提供今人各代收藏青銅器概況之面貌。此一研究方法,僅適用於銘文考證、研究,難以了解器形、紋飾與所使用者之間互動之關係。

優點:考古圖最大之優點,在於修正前人以經文詮釋器物之毛病,如聶崇義之《三禮圖》,而今日所稱大多數青銅名稱,亦奠基於《考》一書。其二,以線繪圖示方式,使讀者面對器物本身視覺形態,減少以文字描述所產生之誤解。其三,本書已隱約有器物類比之概念,如頁100之『挈壺』一例。此外,《考古圖》將器物視為一門正式學科,以嚴謹態度治學,作者無法判定年代之器,則不加以臆測,與明清時期將“古器物”退化為“古玩”態度不同。其四,以學者一己之力所完成之《考古圖》,目的在於研究『古器物』,與官方號召全國進貢青銅所採集樣本,可靠性來得高,贗品出現機率降低。

缺點:其一,器物分類標準不定:前七卷似乎以器物功能分類,而第八卷玉器以材質之不同,另闢一章。第九、十章,卻又以時間(秦、漢)不同,另行分類。各章節中,同樣有器物分類標準搖擺不定現象,如第七章之中,有水器(盤、匜)和兵器(戈、削、弩機),將功能不同之物放於同一章。如此,將模糊本書分類之重點,難以使讀者明白分類動機為何。其二,部份命名有所誤差。此一點容庚已詳加探討,此不贅述 。其三,《考古圖》器物形制、花紋等未加以太多著墨,僅重視銘文年代、內容,並藉此判定年代,忽略銘文由後世所刻上之可能性。以銘文年代來判定器物本身年代,或有年代誤判情形。其四,作者取材時間為宋代,對象則為官藏及私藏兩類。當時雖無田野考古品可供參考,呂氏並未解釋青銅器篩選過程,是以銘文、形制為主,亦或是全面蒐集當時樣本?

《考古圖》一方面建立圖錄,另一方面從銘文為主出發,然作者對兩者之間並無太多論述交集。這種從金文角度出發之方法,與器物本身無太大關係,而該書之分類同樣不見物與物間有機連繫,為金石學研究範圍,非藝術史所應探討之重點,但線繪圖與實物相去不遠,或可作為了解器物形制之借鏡。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海德格的《理解與解釋》(1927年)摘要

資料來源:海德格著,陳嘉映、王慶節譯,〈理解與詮釋〉,《詮釋學經典文選》(上),台北:桂冠,2002年。


1. 理解是此在的出發

理解是「此在」本身的「本已能在」的生存論意義上的存在。其情形是,這個於其本身的存在展開著隨它本身一道存在的何所在(Woran)。【頁114】作為展開活動,理解始終關涉到與世存在的整個基本狀況。「在之中」作為能在向來就是能在世界之中(Seinkoennenin-der-Welt)。這不僅說世界是作為可能的意蘊展開的,而且也說世界內在者本身的開放給予這種向其種種可能性開放。【頁114】

2. 自我認識(Selbsterkenntnis)

自我認識所說的並不是感知地察覺和靜觀一個自我點,而是通過深入「在世存在」這種狀態的所有本質環節來理解興地把握在世存在的整個展開狀態。只有當生存著的在者同樣源始地在它的寓世之在及與他人的共在中對自己成為透澈明晰的,它才自視。【頁116】

3. 解釋

並非把某種「含義」(Bedeutung)拋到赤裸裸的現成東西上,並不是給它貼上某種價值,而是與那種世界之內照面的東西一起並一直都具某種在世界理解中展開的因緣關係,而解釋無非是把這種因緣關係釋放出來(herausgelegt)而已。【頁120】

4. 先有、先見、先把握

I. 先有(Vorhabe):作為理解之佔有,解釋活動已有所理解地向著已經被理解了的因緣整體性去存在的過程中。

II. 先見(Vorsicht):這種先見從某種可解釋狀態出發對先有中已獲得的東西進行切割。保持在先有中的並「先見地」被瞄準了的被理解東西通過解釋而成為可把握的。

III. 先把握(Vorgriff):解釋一向已經斷然地或有所保留地決定好了對某種方式表示贊同。【頁120-121】

5. 意義

我們說它具有意義,嚴格意說我們理解的不是意義而是在者與存在。只要理解和解釋造就此在的生存狀態,意義就必需被理解為屬於展開狀太的生存論形式架構。意義是此在的一種生存論性質,而不是一種依附於在者,躲在在者「後面」或作為中間領域飄遊在甚麼地方的屬性。【頁122】

6. 理解與生存狀態

理解作為此在之展開狀態,總是涉及到在世存在的整體。在對世界的每一理解中,生存都被一起理解了。反之亦然。其次,一切解釋都活動在前已指出的「先」結構中。對理解有所裨益的任何解釋無不已經對有待解釋的東西有所理解。【頁122】

7. 理解的積極可能性

為避免惡性循環論證,「解釋」理解到它的首要的、經常的和最終的任務始終是「從事情本身出發」來整理先有、先見和先把握,從而確保課題的科學性。【頁124】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思想界的異鄉人─德希達的解構理論

「書不盡言,言不盡義」


                                                                                                                                                                  ─《易經‧繫辭傳》

第一節 生平簡介

解構理論的中流砥柱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1930-2004),為法國當代著名的哲學家、文學理論家與美學家。1930年生於北非的阿爾及利亞,畢業於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校(École Normale Supérieure)。1960-64年在索邦納(Sorbonne)大學教授哲學,65年起任高等師範學院哲學教授,現為巴黎高級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室主任,並曾任美國耶魯(Yale)大學、厄灣加州大學及康乃爾大學客座教授。

其主要著作有《書寫與差異》(L’Écriture et la différance, 1967;Writing and Difference)、《聲音與現象》(La Voix et le Phénomene, 1967;Speech and Phenomena)、《文字學》(De La Grammatologie, 1967;Of Grammatology)、《播散》(La Dissémination, 1972)、《哲學的邊緣》(Marges de la Philosophie, 1972;Margins of Philosophy)、《立場》(Positions, 1972)……等。

在哲學思想上,德希達延續了從尼采至海德格一路下來對形而上學及理性批判的態度,反對先驗與普遍性的傾向。而他對形而上的批判、對意識的存在的批判,同時也受佛洛依德潛意識與潛意識記憶理論的影響。他於1966年在美國霍布金斯(Hopkins)大學所發表的〈人文科學話語中的結構、符號和遊戲〉(La structure, le signe et le jeu dans le discourse des sciences humaines)一文被認為是解構主義的奠基之作。總結其方法,便是以哲學思辯方法來還原文學的自主性,也就是他所強調的文哲不分。

第二節 理論概述

(一)語言的自我解構性

在過去,牛頓的運動定律一直是人們所深信的宇宙運轉的絕對真理;然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提出之後,我們便發現到,所有時間空間關係都是相對的,因此相對真理逐漸取代了絕對真理,真理已非絕對。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 1901 –1976)的不確定原理也告訴我們:任何人為的衡量標準都會干擾到被衡量的事物;人用語言文字描述現實,也會干擾現實──經過語言轉述後,現實已經打折扣了。

人對外在世界的認知,經由語言這個媒介來傳達,因此現實也成為語言的構設。如果說,語言是一面鏡子,但往往卻是一面凹凸不平的哈哈鏡,所以鏡面上的映像世界也不見得真實。再者,語言有其自身的架構,如文法、語法、句法等,這套結構不僅會使語言無形之中隨著上下文(context)前後的行氣而自我衍生,並且也使一個字詞的意義受到上下文的約束,這就是語言的絃外之音效果。 也就是「意義的盈溢」(surplus of meaning)。

德希達體認到這點:書寫文字一但脫離了作者而獨立,凝結在文本中的可能性就自我衍生為一獨立的文化生命體。它一方面受惠於原作者的創造;另一方面又受惠於書寫文字本身的特點而成為等待閱讀、等待詮釋、等待開發的生命體。由此書寫文字這種無限可能的變異體質,使得要以固定結構來分析它是不可得之事。

(二)何謂解構(Decon- struction)

要為解構定名,就等於是要求解構遵守規則,用通俗的、穩定的理體中心(Logo- centricism)觀念去定義思考的合宜模式。到最後,解構就成為一種分析或批判的模式,或是一種法則、一項計畫。德希達堅決反對如此,他認為若為之定名或定義,將導致所謂的「解構主義」(deconstructurism)的出現。這種定義化的工作也將導致學術機構把解構竊為己用,予以馴服。那麼,究竟什麼是解構呢?基歐夫‧貝寧騰提醒我們:「解構不是你所想的那回事,如果你想的是一個概念、一個在浮現腦海浮現的概念。不過『你在想』這項行為就已說就是解構那回事。」

其次,若談到解構,還必需指出解構的對象為何。對德希達來說,他所要解構的不單是思想與語言層面。他表示:「解構不是、也不應該僅僅是對於話語、哲學論述或概念、以及醫學分析。它必需向制度、向社會和政治的解構,向最頑固的傳統挑戰。」我們可以看到,德希達的解構,是從根部出發來向整個制度宣戰。

其實他的「解構」概念係改造自海德格之「摧毀」(destruction)概念。雖然兩者都針對傳統思想進行清算,但是,海德格是透過「分解回溯」的步驟尋求起源,力圖恢復未受遮蔽的本真狀態,一如思鄉遊子;而德希達則不再尋找起源和本真狀態,他寧可停留在遊戲過程中,因而被認為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 就如同卡謬(Albert Camus, 1913-1960)小說《異鄉人》(法:L’étranger;英:The Stranger)中的主角一般,沒有思想的歸宿。德希達便曾自嘲說:「我是一個到處流浪的哲學家」(Je suis un philosophe érrant.)。此外,德希達的解構理論還源自他對現象學(存在主義)與結構主義之間的論爭的超越姿態。
現象學與存在主義 結構主義

存在主義傾向於個人與主觀性,結構主義注重結構和客觀性。換言之,存在主義進行的是「此在」分析,結構主義尋找的是無意識的超結構。德希達超越兩派之爭的方法是:從存在主義中讀出反人本主義來,而從結構主義中讀出人本主義來。如此,兩者是可以轉化的。

(三)解構的基本特徵

德曼(Paul de Man)指出Derrida的解構理論是「抗拒理論的理論」。德希達最初著作有一定的理論色彩,但其最終宗旨在於:應當以遊戲的態度對待理論,理論應當讓位給遊戲。延續此一脈絡的耶魯學派(Yale School)的批評家便據此而稱自己的工作是一種操作或表演(Performance);其意即是,解構批評非是一種抽象理論,而是具體的批評實踐。如Derrida將自己比喻為零工(bricoleur),而非工程師(engineer)一般。

解構理論由於抗拒理論,抗拒系統化,因此,要說它有什麼特徵的話,首要就是「沒有特徵」,因為它要讓一切破碎,而它自己也處於破碎過程中。但若仔細分析幾部解構批評家的著作,仍可歸納出幾個特點:

◎ 解構理論主要是與某種閱讀方式聯繫在一起。

◎ 解構理論是對傳統「非此及彼」(either/or)的二元邏輯的超越。解構理論批評家並非以反主義(antism)的態度來面對傳統,不存在一種替代傳統理論的新傳統,即叛逆者的角色;而是以流浪漢的角色出現。他不歸屬於任何一處,佔有的是開放空間。

◎ 強調哲學與文學間界限的消失。解構理論是一種閱讀方式,一種「文本理論」,正因如此,被解構對象間並不存在本質上的差異。

◎ 德希達用概念(non-concept)的陳述方式來描述概念。這種作法他稱為「劃掉」(erasure),表示該詞是必要的,卻不充分。

(四)理論架構

根據德希達自己的描述,他的寫作參照了病毒的模型,其概念包含了兩項要素:

◎脫軌的溝通(derailed communication)

病毒促使生物界中的溝通陷入混亂的失序狀態。它使基因訊號的組成和解碼的傳遞過程發生變化,逸出常軌。

◎ 不可確定性(undecidability)

病毒並非微生物;它既非生物,亦非非生物;它既非生,又非死(如同殭屍一般地介於生與死之間)。它游離於生死兩種狀態的二元對立關係中,同時又不屬於其中任何一種狀態,其性質乃無法確定。而這種狀態脫離了二元觀念的不確定性,會破壞我們對生活中舒適安定的感覺,對我們造成「威脅」。

(五)解構的遊戲策略:衍異

為了徹底顛覆西方傳統的語音中心主義(Phonocentrism)和理體中心主義(logocentrism),達希達用「造新字」(neologisms)與「古字新解」(palaeonymics)兩個策略面向,運用兩者和文本間的不確定性來破壞西方形而上學的基礎。

所謂的古字新解的策略,就是將舊有的字重新詮釋,賦予新的用法。它不在單指寫字,排除說話(speaking),而是穿梭於兩者之間的一種不確定的遊戲作用。它通常包含了話語(spoken words)與書寫記號(inscribed marks)。

至於他的「造新字」手段,可用一個他自創的字來表示:即「衍異」différance(又譯為「歧異」、「產生差異的差異」),該字既非différence、亦非différands。據德希達表示,原為法文的différer一字,德希達將該動詞以現代分詞différant加以名詞化,藉此來表示延緩、間距性質。該字既非用來指稱任何一特定之事物,亦無法以別的字替代與解釋。它同時包含了「差異」(difference)與「延遲」(diferral)的之義。當1983年他提出此一概念時,原本是用來指稱一種衝突無法被融合的當代狀態,一種涉及兩方以上的衝突狀態,由於它們缺乏可同時運用到雙方論述的判定準則,而無法被公平的裁決與互融,因而此一詞往往帶有一種夾縫的、中間地帶的意味在。在此地帶,二元秩序的「中心/邊緣」、「正常/異常」、「平衡/失調」的差異,則變成了「無中心」「支離破碎」、「模糊化」等。

德希達所用「歧異」並非遵循標準的哲學造字模式──而是一個新的概念造一個新字、安排了一場不可確定性的運動遊戲。「衍異」具有分裂瓦解的能力與特徵。語言、思想和意義都因而不得享有其日常生活中原有的慣性秩序。

(六)解構方式

◎ 雙重閱讀

解構理論意圖不在於超越資本主義,它也屬於消費社會的產物,是消費文化的一部分,表現了現代理智生活的一般傾向:「消費」書籍、「享受」書籍。重要的不是建構什麼新理論,而在於閱讀、閒讀,讀「傳統」的這本大書,從中讀出新的東西出來,讀出更多東西來。 解構理論認為文本的閱讀有著雙重的意義,即「雙重閱讀」,並將之區分為閱讀一與閱讀二。閱讀一作為一種解釋,其立意並不在創新,它力圖發現文本是可讀的、可理解的。讀者可以透過普遍性的方式與作者溝通,其任務是作者原意的追尋。閱讀二作為批判性閱讀則無意與作者對話;相反地,它認為作者與讀者沒有嚴格區分,作者面對自己作品時並沒有優先性和權威地位,因為作品並非其意圖的產物。讀者亦非被動的,在閱讀本文時事實上是和作者一起創作。此即所謂的「閱讀中的讀與寫的雙重活動」, 亦即高達瑪所稱的「視界融合」。

德希達的這種雙重閱讀方式,有時也被稱為解構閱讀。後現代主義思潮中一個流行的字眼「懸置」(Aporia),也就是從文本中發掘出一種無法透過辯證來解決的弔詭或文本自我矛盾之處。這種發掘的方式,也就是解構式的閱讀。「懸置」正是作為德希德提出的「延異」的最貼近的標籤。

◎ 滲透文本

德希達著作的文本從未置於他們所檢驗的文本之外,它們從未站在一個企圖主宰對方或具有特權的優勢位置。德希達並非只是排斥或反對那些文本,而比較像是採取一種策略-進入對方,在其中開出一條通道,動搖對方的內部結構,鬆動它們的基本假設,翻攪它們原本安靜的底層,使它們不得安寧。

◎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德希達的文本係以寄生物(parasite)形式存在,它需要「宿主(host)」文本的存在-他的文本具有寄生性質,依附其宿主文本而生,具有不可確定性的事物必須依附他們所瓦解的二元對立關係之上。其實,德希達已體認到宿主文本原來便含有這些破壞的成分。白話地說,也就是宿主文本原來就具有自我解構性,但是這些自我解構成分常被刻意忽略或否認,要不然就是要被要求以秩序合理的面貌呈現。德希達那種寄生於原文本(original text)的模式,表面上是服從與追隨,骨子裏卻是已失去脈絡(context)意義的挪用,並從內部來瓦解原文本的結構,這便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七)言說與書寫的差異

達希達在《文字學》(De La Grammatologie)一書中,將語言區分為言說(discourse)與書寫(écriture)兩類,因言說涉及的是當下的,故其表達充滿著言說者的意識;書寫則往往脫離了作者意圖,產生許多作者均未能預料到的弦外之音。他主張,文字及其意義存在某種固定關係中,但這關係卻是不斷地轉換。每一個文字都依賴其它文字來解釋,這些文字又依賴於其它文字……因此,意義永無止地延續,因為不可能存在一個穩定而永恆的原始意義。也就是說,文字意義的變,是它不變的真理。
為了反對自古以來西方哲學體系所慣用的語音中心論(phonocentricism)思想,德希達認為必須以「書寫語言學」(grammatology,或譯為「文本學」)來替代, 並且他也反對西方長久認為音符超過字符(說優於寫)的傳統,認為書寫語言(écriture)是獨立於聲音語言系統之另一包括所有視覺的與空間的記號系統。他這麼做的目的並非要重新樹立書寫文字優於口語的地位,而是要披露過去語音中心主義將口語置於文字的隱含動機,並試圖突顯書寫文字的模糊性、歧異性和伸縮性特點中。因為書寫總會產生衍生義,如此便能將時間因素帶入新的意涵(signification)中去,從而破壞能指與所指間的融合,為不同時空中對原著的解讀開創更廣闊的空間。

有別於索緒爾的符號學,德希達反對前者將意指和意符分開的作法。德希達的書寫語言學是藉著語言分解的過程,追溯語句或本文的「蹤跡」(trace),「蹤跡」之間彼此不斷發生交感,並可任意串聯,使得語言具有無限的可能性。不同相異的蹤跡都可能出現於另一個不同的蹤跡之內,而每一個蹤跡可能依另一個蹤跡而存在,因此永無掌握絕對統一涵義的可能,意義僅是一連串永無止境的連鎖反應中所「區分相異」和「時間逗留延長」所出現的狀況。

第三節 解構理論的作品結構圖示

前文已簡介了解構理論,若將這樣的概念用來詮釋作品,則會產生何等變化呢?

傳統對藝術創作過程的結構為:

自然 → 作者 → 作品 → 觀者

而解構理論的作品創作架構為:

作品 1→ 作者 → 作品 2→ 觀者
在原作品被解構的過程中,雖然其整體結構被消除了,但原作品中的子結構卻被保留,並成為原作品片斷的、局部聯想式的意向結構要素。當新作品從整體上消解了原作品意義的同時,它又通過各個原作品部份子結構的保留,來提(暗)示它所解構對象的解構意義。

雖然新作品通過矛盾的對立因素來確立作品的結構關係,但它卻不是試圖去重構一個矛盾化的對立統一體。它只是呈現矛盾,而不遵循統一;換言之,它製造對立又不試圖解決問題。

第四節 餘韻

(一)耶魯學派的誕生

由於德希達成名之後,70年代初便頻繁赴美國講學,特別是耶魯大學,並與耶魯大學德‧曼共同發表《解構與批評》,被稱為解構主義的耶魯宣言。「耶魯學派」(Yale School)四位學者聞名於世,即德‧曼(Paul de Man, 1919-1983)、希利斯‧米勒 (J. Hillis Miller, 1928- )、 傑佛里‧哈特曼(Jeffery Hartman, 1929- )與哈羅德‧布魯姆 (Harold Bloom, 1930- )

耶魯學派重視文本自身的內在矛盾性與悖論,把它看成讀者閱讀文本時的詮釋和再創造之出發點。他們並不把文本的整體價值、藝術特徵和審美能力放在首位,反倒是特別關注於文本本身的特質、文本與作者的關係、文本與現實的關係、語言在文本中的作用和地位,特別是著重在文本與讀者的關係。整體而言,他們拒絕接受黑格爾以來的美學意識形態,追求閱讀中的修辭與文學的不確定性,並透過文本結構的鬆散性,來進行思想的漫遊。

(二)評價

美國學者亞當斯(M.A. Adams)寫道:「在真實的意義上,德希達的解構哲學是對李維史陀(Lévis-Strauss)的人類學的反叛。」他進一步指出:「解構理論是從結構主義,或更準確地說,從結構主義的對立邏輯出發的。」楊大春指出,解構主義的提出是向索緒爾和李維史陀提出挑戰。對它而言,固定的、單一的意義是不存在的,結構的穩定性是不可能的,一切都應當向遊戲開放,都可以開闢為遊戲場。簡言之,解構主義者相信對文本(text)不變的、有機的認識是不可能的,應當轉向多變的、零碎的認識。

【參考資料】

一、中文書籍

陸蓉之

1990 〈延異的地平線出現─解構主義〉,《後現代的藝術現象》,台北:藝術家出版社,頁141。

楊大春

1994 《解構理論》,台北:揚智文化。

蔡源煌

1993 〈「作者已死」新詮〉,《從浪漫主義到後現代主義》,台北:雅典出版社,頁249-251。

廖柄惠

1985 《解構批評論集》,台北:東大圖書。

錢捷

2005 〈永遠的「延異」〉,《當代》,第209期,2005:1,頁64-69。

賴俊雄

2005 《晚期解構主義》,台北:揚智文化。

顧黎明

2000 〈結構與意義〉,《當代藝術問題》,山東美術出版社,頁52-72。

二、中文翻譯書

Derrida, Jacques(雅克‧德里達)

1998 《文學行動》,趙興國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8 《書寫與差異》,張寧譯,北京:三聯書店。

2001 〈人文科學談話中的結構、符號和活動〉李河高譯,李鈞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經典文本》第三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473-493。

2001 〈延異〉張弘譯,李鈞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經典文本》第三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494-511。

Hahn, Stephen(斯蒂芬‧哈恩)

2003 《德里達》,北京:中華書局。

Jeff Collins(科林斯)

1998 《德希達》,安原良譯,台北:立緒文化。

Miller, J. Hillis (J. 希利斯‧米勒)

1998 《重申解構主義》,郭英劍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Moran, Dermot

2004 〈德希達:從現象學到解構〉,蔡錚雲譯,《當代》,第207期,2004:11,頁10-31。

Sim, Stuart(斯圖亞特‧西姆)

2002 《德希達與歷史終結》,蔡偉鼎譯,台北:貓頭鷹出版社。

三、外文書籍

Derrida, Jacques

1967a De la Grammatologie, Paris: Minuit.

1967b L'écriture et la différence, Paris: Seuil.

1967c La Voix et le phénomène: Introduction au problème du signe dans la phénoménologie de Husserl.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72 La Dissémination, Paris: Seuil.

1978 Writing and Difference. Trans. Alan Bas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1 Dissemination, Translation, Annotation, and Introduction by Barbara Johns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London: Athlone Press.

Wartenberg, Thomas E.

2002 “Art as Deconstructable: Jacques Derrida, ” in The Nature of Art: An Anthology,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頁265-279。

權力與論述:傅科理論介紹

第一節 傅科生平簡介

在當代思想界被視為難以超越的高峰-傅科(Michel Foucault, 1926-1984),自幼便已展現超越同儕的天份,中學階段時便已精通法文、拉丁文、德文、希臘文。他於1946年進入巴黎高等師範學院,自他的博士學位論文《古典時代的瘋顛史》(Folie et déraison. 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âge classique, 1961年出版)便已奠定了將來的研究領域方向。

傅科(Michel Foucault, 1926-1984)

其它的重要著作有《臨床醫學的誕生》(Naissance de la clinique, Une archéologie du regard médical, 1963;The Birth of the Clinic)、《詞與物》(Les Mots et les Choses: Une archéologie des science humaines, 1966; The Order of Thing-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 1970)、《知識考古學》(法文:L’archéologie du savoir, 1969;英文: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論述的秩序》(L’ordre du discours, 1971)、《規訓與懲戒》(Surveiller et Punir: Naissance de la prison, 1975)、《性意識史》(l’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1976, 1984; History of Sexuality,原預計出六卷,後來只出三卷)……等。在他去世之前,曾提到要寫一本《自我技術》,可惜未能如願完成。透過傅科的著作,大致上可以整理出他的思想脈絡:


傅科早期主要在關切的是邊緣人,如瘋子、病人、犯人、學生,1984年去世,據說是因為他本人嘗試同性戀行為而感染愛滋病去世。對他來說,他始終避免與充滿權力論述的知識體系合流,故他自稱是個懷疑論者。他一生的學術目標集中在三個問題:一、真理的問題(知識建構);二、權力的問題(政治學);三、個人行為的問題(道德倫理學),也就是作為「自身」的人如何變成知識(savoir)、權力(pouvoir)以及責任(devoir)三者的構成主體。

晚期的傅科關注更加地轉移到自我的問題--對他而言,哲學已非某種學說或理論體系,而是轉化主體的各種規則與方式,是如何生活的問題。

第二節 學說內容

(一) 知識的系譜

整體來說,傅科所使用的術語即是他的研究方法。

傅科所使用的Archaeology一詞,原本指的是「考古學」,也就是以科學的態度與技術(如層位學、類型學)去勘察人類早期遺存的方法;而廖柄惠譯之為「知識考掘學」, 高宣揚則譯為「知識考古學」。傅科使用「考古學」這個字並不是指說他要探求事物源頭,而是考察「論述構成」(formations discursives)的歷史條件(formation historique)。表面上分佈在不同領域的各種話語看似互不關連,但進一步研究同一時代的各種領域組成的話語將會發現,背後皆共同地受制於其時代內對世界和生成方式的特定認知模式所支配。


他這種分析方法在於解讀作為話語形式的每個時代知識(savoir)的形式,以揭示控制這特定時代知識生產與傳播的特定規則。

根據彼得‧布魯克(Peter Brooker)的解釋,傅科的考古學方法指的是把關鍵假設、認識與建立真相的方法,當作是疑旨來探討。比方說,「瘋顛」或「裝病」的觀念和討論方式如何被形成與流行。當他在追溯或發現某個概念形成的「檔案」(archive)中,同時也發現某個知識領域特有的陳述「論述實踐」所賴以集結和修正的規則。這些論述是在何種知識年代或環境下構成特定學科,並被接受為一種知識。



中世紀的女巫被視為異於常人

系譜學對歷史的反判:此外,傅科還使用來自於尼采「系譜學」(Genealogy)一詞(廖柄惠譯為「知識衍生學」、高宣揚稱之為「道德譜系學」), 其原義本是尋根意義上的家譜或世系的安排,而傅科用它來指稱在「發生」(naissance)層次上探索「非話語構成的可能條件」(formation non-discursives)。傳統的歷史觀是連續的、有目的、有進展的、有規律的演化過程;然而,對傅科而言,歷史不過是傳統歷史學家和統治者以檔案的形式,按特定順序排列的事件總和──這些檔案都已經過篩選,都被合法化了。因此,傅科的「譜系學」的乃關注那些局部的、不連續的、被取消的、非法的知識,其目的是摧毀這些靠傳統語言結構和論述形式而建構的檔案或歷史。他的方法是使這些歷史檔案成為問題或使之問題化(problématisation),讓那些歷史中破裂、不連續的部份浮出水面。

另外,傅科常使用Épistemés一詞,有人譯成「認知範式」、「認識法」、「知識範式」或「知識型」,其定義是指「制約著一個時代和認識方式的那些結構,它是一個時代知識和話語之所以存在的『歷史先在性』」。學者指出,傅科這種由「時代認知模式」和生活世界的指涉於事件的話語活動,乃形成每一個時代的知識系統和知識氛圍。這個知識系統和氛圍的共同基礎所存在的話語就是「知識型」。 這個詞的概念近似「時代精神」或是「世界觀」,而「認知範式」是通過「檔案」來確定的。在此的「檔案」就是構成那些陳述及其變化的「一般系統」。傅科的épistemés就是藉以獨斷的決定:什麼算是知識與真理,而什麼不算是的某種方式。他揭露在歷史上一直被壓制與不為人察覺的那些底層。各社會藉由這些而獲致各自的認同。 更明確地說,傅科認為知識體系與知識氛圍共同基礎所存在的詞語,其背後都受制於其時代內在對世界和生活方式的某個特定認知模式而支配,並由「時代的認知模式」和生活世界的「指涉於事件」之話語活動形成每一個時代的知識,故稱之為「知識型」。

此外,傅科也經常使用「部署」(dispositif)一詞。對他來說,機制也就是論述、命題、體制、法律和科學陳述等一系列異質範疇的整體合成與體現,亦即是把各種異質思想的遊戲搜羅在一起的保證性網絡(réseau d’assurance)。它是特定歷史時刻的產物,與統治策略的功能一致。

(二) 詞與物:歐洲知識發展的系譜

傅科在《詞與物》一書中,試圖描繪出歐洲文化發展的知識型。他發現西方文化知識型存在兩個巨大的間斷,第一個開創了西方的古典時代,第二個則發生於19世紀初,開啟了至今仍未結束的現代性:

A.文藝復興時代晚期(1550-1650 AD)

文藝復興時代世界被認知的方式是試圖去解讀所有事物中可見的表現,以揭示它們與其它東西近似,其中存在四個類別的相似:適合、仿效、類推與交感的形式之中。類似性整合並建構文藝復興世界,清楚地表述了每一個物體詞語的存在。傅科以委拉斯奎茲(Diego Velazquez, 1599 ~ 1660)的作品《宮中侍女》一畫說明此種知識型。

委拉斯奎茲(Diego Velazquez, 1599 ~ 1660)作品《宮中侍女》

他指出,16-17世紀早期語言深深地暗合在排鄧是物的相似性與記號之中:「人們為了認識大自然而打開、鑽研和閱讀書本中重大的隱喻,只是另一個傳遞的相反、可見的一面,而且是更為深刻的一面。它迫使語言存在於世上,存在於植物、草木、石頭和動物之間。」(Foucault, 1970:35)不同的物體之間有張涵蓋一切的相似性網路,而在物的微觀世界中,它們之所以能被解讀是因為文化與自然裡內含的符號都能以同樣的方式讀解。換言之,此時期的知識是透過相似性哲學而獲得解釋。但是這種理解模式只能生產出相同的知識。

B.古典時期(1650-1790 AD)

17世紀中葉以後,歐洲累積知識的方法產生異變。語言從相似性的世界變成表達的顯見載體。古典思想的根本問題是在於名和類之間的關係,亦即是如何發現某類或其命名,或是建立一個對存在的連續性來說顯而易見的符號體系。傅科認為古典時代的知識型是去確立具普遍性的語法或理想的語言,以導出一種普世的語法,並暗示語法應盡可能直接反映物體,而理解是由有序表達構成的。

古典時代的知識型為其所建立的體系提供了一種語言。通過這種語言,每一物種在身份網絡中都得到表達;通過可見特徵,每一物種均獲得了它們的位置與名稱,同時和其它相似的物種區別出來。物體身份是根據自然科學的具體標準去畫分出一個秩序,並透過逐級差異以確定它們的身份。

C.現代時期(1790-1900 AD)

現代知識的出現與「勞動」、「生命」和「語言」的「新經驗主義」的發展有關。「勞動」不再是抽象的等價物,而是作為生產性過程,是所有價值的來源;生命方面,生物學圍繞著有關生命過程,有機結構和功能的考察;「語言」則作為被研究的對象本身加以考察,再也不是表達的明確中介。所有這些話語連結在一起是關於「人」的描繪--人既是知識對象,也是認識的主體:「他是一個活的存在、一個生產工具,一個詞的工具,這個詞先於他而存在。」在現代性知識型中,人類認識到他可以通過自我監督,主體成為自我主體化過程最有效的工具。也就是說,人認識到它有限的本性,並通過那些他自己限定的經驗領域研究世界,取代上帝變成統治之王,也因此讓自然變得更能被理解。

(三) 權力與論述

A.論述與權力的關係

傅科將論述(le discours)看成是一種事件(event)。他說:「必須將論述視為是一種事件,看作是政治事件:通過這些政治事件運載著政權,並由政權控制著論述本身。」傅科對話語的批判表現在兩個方面:

對認識論批判 就是通過對論述和權力關係的分析,揭示構成特定時代話語規則的內在結構,以及這個結構與權力的聯繫。

對歷史批判 他把這種分析系統運用於歷史的批判,通過對不同時期論述(話語)不連續的斷裂分析,來揭示知識的結構和實踐的策略。

簡單地說,傅科認為論述的分析需從五個方面考量:「誰」在說話、對「誰」說話、在「什麼」情形下說話、說「什麼」事(內容)、「如何」說(風格)等五個因素。 以中世紀的傳教士為例,由於當時聖經是以拉丁文撰寫,因此,熟悉拉丁文的修士也就成為代言上帝、解釋聖經的地上唯一合法人。他們往往透過這種關係,而掌握一定的權力(pouvoir;power)。

他表示,正因為社會對論述的控制,使得論述本身不再是單純的語言因素,它變成了整個話語運作過程中,各種現實社會力量的角力與協調之總和。它本身就是力的關係網。微觀地說,論述者為了表達或達到某種目的,在其論述運作過程中,充滿著權力的比試與拉扯:當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意義時,其實也就是接受者承認了言說者論述權力的正當性。

若進一步發揮傅科的觀念,我們甚至可能指出藝術評論者或藝術史家將不同論述層次(或作品與論述)之間,經常擔任了將不同文本縫隙抹平的任務;如此他就變相地成為其所身處的主導文化中強大文本威力的代言人:因為不同文本中隱藏著不同的論述層次,其間自有不相銜接或矛盾之處,而評論者卻以其支配性語言去排除任何衝突與矛盾。因此,每當文本中的矛盾浮現時,主導文化便隱喻地將之排列至同質的文本互涉網路中。

B.知識作為一種權力工具

在現代主義之前,人們常說「知識即權力」(knowledge is power);但是傅科把這樣的邏輯關係顛倒過來,他認為:「權力即知識」(power is knowledge),有權力的人說的話便是知識。對他來說,知識從未是一種中立的(knowledge is never neutral)。


在傅科的角度中,有權力才有知識,而非有知識才有權力

傅科在《監視與懲罰》一書中,力圖把權力機制和兩個參考點或界限聯繫起來:一方面是為權力提供一個形式範圍的正確規範;另一面則是真理效果,它既是權力生產出來並加以傳播的,反過來又再生產權力。

於是,權力、正確和真理的三角關係便產生了。他說:

「權力」與「知識」彼此直接地相互隱含;沒有相關知識領域的建構就沒有權力各種關係,而且沒有任何知識不同時假定和建構了權力關係。對「知識」「權力」之各種關係的分析不應該以與權力相關或不相關的知識主題為依據,而相反地應考慮到認知主體、認知客體以及知識的各種形態,都是「知識」「權力」根本相互隱含,和其歷史轉換的各種結果。

傅科關注的並非抽象而既定的權力概念,他要揭示的是權力在行動中的運作規則。對於權力話語關係的考察,傅科採用了兩個稍有區別的角度:

◎ 批判的視野

「批判」是馬克思與新馬克思主義常用的否定性概念,在傅科的分析中,批判主要是區分各種排斥、限制和徵用的形式,並說明這些形式是如何構成的、它需要什麼、如何變化和替代、會生產出何種限制等。也就是弄清話語系統的組織、排斥和使之稀少的原則。

◎系譜學的視野

系譜學所考察的是三個原則,即一系列的話語是如何通過限制系統的支持而形成的;每個系列的特殊規範是什麼;以及這些話語發展變化的條件是什麼。

C.消失於權力的主體

傅科曾說,如果權力是在精密複雜的機器相似的系統中運作的話,那麼在整個系統(脈絡)中起作用是人的「位置」,而不是他的本質。人在權力位置關係中,沒有自主性。他受限於其權力地位。因此,我們常說「換一個位置就換一顆腦袋」,倒不是這個人真的換了一顆腦袋,而是其主體性(自主性)消融於其位置所隱含的權力中。使得其無法暢所欲言,為所欲為了。

在傅科角度,個體在權力網絡中一方面是權力控制的對象,另一方面又是權力傳播和擴展的載體。在這樣的概念中,主體和語言的關係為何?他認為,構成話語意義的絕非主體,主體本身乃是由語言所確立的。人和社會一樣,他只是語言的產物而非發明者。

(四)以異化為社會控制的手段──以《論瘋癲》、《規訓與懲戒》為例

在過去,瘋癲者、偷竊狂、流浪漢、性倒錯、反常者、罪犯、違規者……等的記載或歷史,總是帶有統治者對弱勢者進行批判與異化的色彩,因此,監獄、精神病(醫)院、監獄、軍營等,不是對弱者的保護場所,反而是控(宰)制與醜化邊緣者的地方。社會上到處遍佈著鞏固統治者權力與地位的空間。因此,傅科告誡我們,假想一個「異已」(an “other”)是鞏固收編任何一個文化體所不可或缺的控制手段。

Bosch-Garden of Earthly Delights tryptich, right panel-detail
Bosch作品中描繪了許多愚蠢、瘋狂的形象

有鑑於此,傅科在《論瘋癲》一書中,以他的「知識考古學」方法,證明了「瘋癲」此一概念本身是由於「理性」概念的出現而歷史性地產生的,原因是理性此一概念需要一個被排斥或邊緣化的對象來肯定其自身的中心地位。現代精神治療制度以「正常」/「異常」來區分社會人群,並把「反常」的瘋癲者放逐到社會邊緣。原本正常的人被迫害成異常的「精神病患」,正是由於這個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文化體系。我們可以得知,傅科從分析現代精神治療制度、以及宣稱自身合法性的現代精神治療論述體系著手,披露了現代社會與文化奧秘的關鍵。 我們看到,傅科從邊緣去看社會的形成,透過它者的命名與分類,來為已者存在的理由合理化。

Goya-The Sleep of Reason

傅柯在《規訓與懲戒》一書中,將18、19世紀社會加諸於身體的權力,以斷裂的模式進行區分。他將權力與身體分成王權與規訓權力兩種方式:一種是王權,一種是規訓的權力。兩種不同的身體控制模式,其發生轉變最重要原因在於「現代性」概念中追求效率有產生最高經濟力的思想有觀。




新增說明文字
 
他分析了邊沁(Bentham, 1748-1832)所提出的全景敞視建築(panopticon),指出「觀看」本身蘊含的權力運作問題:

全景敞視建築是一種分解觀看/被觀看二元統一體的機制。在環形邊緣,人徹底被觀看,但不能觀看;在中心瞭望塔,人能觀看一切,但不會被觀看到。這是一種重要的機制,因為它使權力自動化和非個性化。權力不再體現在某個人身上,而是體現在對肉體表面、光線、目光的某種統一分配上,體現在一種安排上。

在這種安排的觀看網絡中,可見性是向心的,被觀看者朝向觀看者,而被觀看者彼此不能互看,亦見不到觀看者,不可見性成為系統秩序的保障,而可見性卻成為權力基礎。而且全景敞視建築將被觀察者分成一格一格的,使觀察者便於透過視覺進行觀察與分析與實驗,如同一被有效控制的實驗室,並從中獲取知識。若就這種觀看模式分析,傅科的觀看不是一種生理機能上的看的行為,因而非平均分配到每個人之上,而是權力愈大者、在整個機制中位置愈高者,其觀看機器愈多樣,他人對他來說的可見性愈高,但他自身卻是愈不可見的(opaque)--這是一種不平衡的觀看。從傅科對觀看與權力(知識)、可見性(透明)與不可見(不透明)的分析中,可以找到西方視覺文化分析「視覺性」中所隱含的政治性與權力問題之思想源頭。

(五)自我技術

傅柯晚期轉向對「現代主體的系譜學」的關切。為何傅柯要從性出發?事實上「自我關照」或「自我焦慮」(le source de soi)來自於性,當「自我關照」產生了,也就是「自我技術」(le technique du soi)誕生的時候。

他在《性經驗史》中談到,現代的身體一方面愈來愈個人化,愈來愈自由,但實際上卻又愈來愈社會化,愈來愈和政府的統治、和科技的理性融合在一起,也就是性雖然是生物性的,但它仍受制於權力。 傅柯發現到過去對性的壓抑,衍生而來的卻生產出更多的性的話語。我們過去認為性是播壓抑的觀念其實是一種誤解,因為性透過言語的管理而得以被馴化、被功能化:

性不再是僅僅是懲罰或者寬容的對象,而是管理的對象,要把它置於有用性的體系中,為了大家的最大福祉而去規範它,讓它在最佳狀態之中發揮作用。

因此,他關切的不是人在性壓抑中如何獲得性的解放,而是一種自我身體經驗與自我關係的形塑問題。他表示:「我不是把自己放在性意識經驗的構成中,而是嘗試分析肉體經驗中某種針對自我的關係模式的構成。」他的轉變也見於他的描述:

我可能太多強調了…統治技術…各種其它技術…那些允許個體實現對他們自己的身體、靈魂、思想行為施加一些操作技術,這在某種程度上以便於改造、修飾他們自幾,或是在某種完美、幸福、純潔超自然的力量狀態下去行動。

傅柯將他的關注從過去的論述、個體與權力的關係,轉向了自我是如何形構自我風格的,即對「自我技術」的關切。他指出,通過那些反思和自願的行動,人們不僅能改造各種行為準則,而且還試圖自我轉化,改變自己獨特的存在,把自己的生活變成一種具有審美道德和反映某些風格標準的作品。但是,當這些生存藝術和自我技術和早期基督教一起被整合到一種宗教規範的權力運作之中,以後又被整合到教育的、醫學的或心理學的實踐之中時,它們就都喪失了一部份自身的重要性和自主性。

第三節 結語:傅科對權力分析的貢獻

整體來說,透過對話語解構式的分析,傅科旨在消解傳統對於科學真理和理性的看法。其目標是要摧毀幾個世紀以來一直制約西方思想界的「理性崇拜」(logopholia),揭穿科學真理和理性的神話,把深蘊在其中的權力作用機制公開。他提出要以「顛倒原則」、「斷裂原則」、「特殊性原則」來實施對權力話語的顛覆。另一方面,傅科也向我們展現了社會空間中無所不在的權力──人在其間,並無自由,也失去了一種「能動性」 (Agency),如紀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說的:「傅科的歷史傾向於沒有任何積極的主體。這種歷史,遂移除了能動性。」


在言語與權力關係的問題上,布魯克認為傅科對於知識與論述,以及知識與權力間關係的理解,既非後結構主義對於文本性的強調,也不同於馬克思主義階級鬥爭觀念,反而接近觀念史的傳統哲學探討。傅科所理解的觀念史是指某個時代特有的、被廣泛接受的論述。

對於傅科理論中很大一部份關於身體的說法,安東尼‧紀登斯(Antony Giddens)說:

傅科對規訓權力起源的各種討論表明他一直關注時間和空間的分佈問題,規訓權力的焦點是對身體的操控,而身體被看成基本上可以進行精密調整的機器。

他指出傅科透過幾種空間與身體的模式加以說明:一是禁閉;二是分隔;三是專門位置。這幾種空間控制的方式,目的在於避免上下不同位階一些不期而遇所導致的流動性和不確定性。然而,紀登斯認為傅科談到的身體是沒有臉面的--在工作場所的監視環境中,規訓包括了大量的面部操縱,涉及到對控制策略的精心運用,而這些策略多少都得由在場的行動者精心協作方能完成。

另一方面,學者也指出傅科理論不完善之處,例如:他對權力的界說過於廣泛,無邊無際,也因此會有對「權力」定義不清的問題;其二、他的理論具有片面性:其考古學研究過於強調話語而忽略體制和實踐的分析;其三、譜系學研究過於強調支配而忽略抵制和自我塑造;以及他在非理性主義和反人本主義方面,最為人所詬病。 但總的來說,傅科研究西方社會並非要建構一個系統化的理論,而是去解剖西方社會,特別是近代西方社會形成的奧秘,以探究在其形成過成中,個人主體化與整個法制化社會的協調,究竟是透過何種運作機制、何種策略與手段完成的。傳統人文學科的方法與觀點,對傅科來說並不足夠。他以特有的傅科式觀察與分析方法,將西方社會問題,活生生地呈現在我們面前。

【參考資料】

一、中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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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民安

2002 《福柯的界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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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審思「知識型」的考古視野及其文化思維〉,《從結構主義到解構主義》,台北:揚智文化,頁121-133。

二、翻譯書籍

Foucault, Michel

2001 《詞與物》,莫偉民譯,上海:三聯書店。

Sean Hides

2008 〈物質文化和文化身份的系譜〉,孟悅、羅綱主編,《物質文化讀本》,北京大學出版社,頁218-234。

二、外文書籍

Foucault, Michel

1963 Naissance de la clinique. Paris: Presses University de France.

1966 Les mots et les choses: Une archéologie des science humaine, Paris: Gallimard.

1969 L’archéologie du savoir, Paris: Dallinard.

1972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and the Discourse on Language, Trans. A.M. Sheridan Smith, N.Y.: Harper and Row.

1977 “Intellectuals and Power Knowledge,” in Language, Counter-Memory and Practice: Selective Essays and Interviews , 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Donald F. Bouchard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